我在别墅坐到天黑,黎月哭了很久。终于,她停止了哭泣,洗了脸换了身礼服,又化了个精致的妆,才缓缓签下了自己的名字。“顾远峰,你不要后悔。”我拿过离婚协议,告诉她:“不会。”第一次见到黎月的时候我还在读高中,她救了我的小狗。父母忙着生意,把我丢给奶奶,奶奶去世后家里总是空荡荡的。虽然有保姆阿姨来做饭,可那终归不是家人。奶奶去世后只有小狗乐乐陪伴着我,它是一条金毛,但是并不聪明,傻傻的。那天我带它去完公园回家的路上,它被某个熊孩子放的烟花吓到了,忽然挣开绳子,慌乱地跑向大街。左侧的车已经来不及刹。是黎月就近抓住了它的绳子,她救了乐乐。后来我才知道,她是我姑父朋友的女儿。我没有去打扰她,直到高中毕业,我鼓足勇气想去表白。才知道她从小有个青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