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八岁那年,母亲带我改嫁给了继父。我却爱上了那个站在继父身后风光霁月的少年郎。我在他身后跟了五年,他只会皱着眉冷声呵斥我:"齐月,我是你哥哥。"我以为他是介意我们的身份。可妹妹回国,只花了三个月,他便将她护在身后,坚定地说要娶她。我才知道,哪有什么身份的僭越,有的只是爱与不爱。这一刻,我终于死心了。躺在冰凉的床上,纹身师还在好心叮嘱我。“小姑娘,你这纹身在锁骨上,这么爱惜,确定不要了吗?”我闭着眼沉默的点点头。当初为了向沈星回证明我对他的爱,我特意在锁骨最显眼的位置纹了他的名字,赤裸裸的告诉所有人我对他的爱。现在想来,当时的自己真是蠢的可怜。激光灼烧皮肤挺疼的,但比起得知沈星回和林朵的婚事也不过如此。洗掉纹身后我...